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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天台县南屏乡“千亩金山 春满南屏”油菜花
天台县南屏乡“千亩金山 春满南屏”油菜花
责编:秀秀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4-01 来源: 点击:4239 次  【打印

关于举办南屏乡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油菜花 摄影比赛和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摄影比赛的启事 为进一步打造南屏四季可游,四季有景的乡村休闲旅游胜地,积极发挥国际艺术家摄影学会摄影基地、浙江日报集团摄影基地和全国写生基地南屏写生点、浙江科技学院写生采风基地的作用,加大宣传南屏优美生态资源和自然风光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—4月30日举办“千亩金山春满南屏”油菜花摄影大赛。 同时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大力推进“五水共治”,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为民办实事、办好事,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,提升生态建设水平,提高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,扎实推进宜居南屏建设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—9月30日举办“五水共治秀水南屏”摄影大赛。

 

一、摄影主题 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、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

 

二、主办单位:南屏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 南屏乡“五水共治”办公室 南屏乡宣传办公室 天台县摄影协会

三、参赛对象:不限 

 

四、参赛作品题材: 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油菜花摄影作品要求于2014年3月1日至2014月4月30日拍摄的具有南屏地域特色的油菜花景观的作品均可参赛。 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摄影作品要求于2014年3月1日至2014月9月30日拍摄的南屏境内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,反映南屏“五水共治”整治过程中活动场面和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,整治后的南屏青山绿水、溪流河畔、洁美家园等作品均可参赛。 

 

五、参赛规则: 

        1、本次比赛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投稿,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,鼓励有深刻意义的随手拍作品参赛。选送作品幅数不限。 

        2、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,不能改变原始影像,仅可做色彩、色调、亮度、反差的适当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。组照请用透明胶连接。 

        3、以往同一主题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请勿投稿。 

        4、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(不得装裱),背后标贴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
        5、凡获奖作品是数码拍摄的,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文件,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,文件量2MB以上,作品发至邮箱:2445161253@qq.com。胶片拍摄的需提供底片。逾期不提供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
        6、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、展览及媒体等宣传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,版权归天台县南屏乡人民政府。

        7、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。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,经查实,予以取消获奖资格。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。

        8、截止日期: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油菜花摄影比赛作品截止2014年4月30日。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摄影作品截止时间于2014年9月30日。作品邮寄至天台县南屏乡宣传办,信封正面左上角注上“摄影大赛”字样。

        9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六、奖项设置与奖励:

        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油菜花摄影大赛和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摄影大赛设:金奖各1名:奖金3000元;银奖各2名:2000元;铜奖各3名:1000

元;入选奖各30名:200元。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。 

 

    作品评选: 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于2014年10月份对“千亩金山 春满南屏”油菜花摄影作品和“五水共治 秀水南屏”摄影作品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审。评奖后及时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作者,对获奖的铜奖以上作品进行现场颁奖,其它奖项的寄去证书和奖金。 本次活动各奖项奖金在南屏乡“五水共治”基金中支出。 南屏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 南屏乡“五水共治”办公室 南屏乡宣传办公室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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